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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谯支公司与琅琊区农业农村局洽谈《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发布日期: 2021-8-10 16:54:40     浏览人次: 1023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加大,野生动物种群呈逐步上升趋势,活动范围也不断扩大,导致野生动物损坏农作物、伤害家畜及毁坏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况时有发生。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安徽省陆地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办法》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根据《安徽林业局 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滁州市“林长制国元护林保”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降低野生动物侵害风险,国元保险南谯支公司近期正计划为琅琊区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上一份“保险”。8月10日,滁州市琅琊区农业农村局陆局莅临国元保险南谯支公司洽谈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双方就累计赔偿限额、事故限额、每人事故限额、每人伤亡限额、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每人财产损失限额、免赔等事项进行了初步协商。

下一步,双方还将开展入户调查,了解此项业务风险频率、对农户造成的实际损失情况等,力争制定出满足群众需求、符合实际的《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方案。

国元保险南谯支公司 方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