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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开展“我心中的最美女性”推选活动
发布日期: 2019-7-29 16:46:03     浏览人次: 252    

  她是带领留守妇女脱贫致富的带头人、她是帮助孩子们走出心灵困境的乡村教师、她是多年分居始终支持丈夫立业的好警嫂、她是爱老哺幼书写高尚品德的好军嫂、她是注重妇女事业发展和关心弱势群体生活冷暖的妇联执委……为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调动广大女性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市妇联、市双拥办、市公安局、市扶贫开发局、市文明办联合开展“我心中的最美女性”推选活动。经过层层评选,49名身边女性脱颖而出,喜获“最美”荣誉称号。

  据悉,“我心中的最美女性”推选分为“最美妇联执委”“最美军嫂”“最美警嫂”“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最美巾帼志愿者”五个类别。其中,“最美妇联执委”评选标准为具有较强的履职意识和群众工作本领,热心妇女儿童事业,为妇女儿童及家庭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成绩突出,在妇女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最美军嫂”评选标准为驻滁部队和滁籍现役军人妻子,全心全意支持、鼓励丈夫安心服役,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孝老爱亲,勤俭持家,全力为丈夫解除后顾之忧,使其在部队工作努力、贡献突出。“最美警嫂”评选标准为全市在职在编民警妻子,全心全意支持、鼓励丈夫安心工作,家庭和睦,邻里友好,孝老爱亲,勤俭持家,使其在工作中勤奋敬业、成绩突出。“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评选标准为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并完成各项帮扶任务,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落实帮扶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在脱贫过程中不等不靠、自强不息、艰苦创业、增收致富,示范引领周边贫困群众实现脱贫。“最美巾帼志愿者”评选标准为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参加服务活动一年以上,每年累计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事迹突出,获得群众认可。

  经层层推选、组织评议、资格审核,决定授予吴志琴等8名同志“最美妇联执委”荣誉称号,丰晓枫等8名同志“最美军嫂”荣誉称号,姜兴娣等8名同志“最美警嫂”荣誉称号,李迎春等7名同志“最美巾帼脱贫攻坚人”荣誉称号,贲宗美等8名同志“最美巾帼志愿者”荣誉称号。市妇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评选以“巾帼心向党 礼赞新中国”为主题,着眼凝聚起广大妇女团结拼搏、奋发向上的意志力量,深入发掘我市各行各业女性的优秀典型及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贡献巾帼力量,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皖东晨刊 记者 张 然)